CNzhengce/zhengceku/2008-03/28/content_2007.htmEnacted

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发展循环经济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

Jurisdiction:
China
Type:
Other
Last action:
Jan 1, 20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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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stablishes an inter-ministerial coordination mechanism for circular economy policy development and implementation; administrative/governance structure with no direct regulatory or market instrument, hence neutral stance and 'other' classification.
Enforcement
发展改革委(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),牵头部际联席会议,成员单位包括环保总局、科技部、财政部、国土资源部、建设部、水利部、农业部、商务部、国资委、税务总局、统计局、林业局:
Preemption Notes
本批复仅建立部际协调机制,不直接设定生产者义务或法律责任,对地方立法无明确预占条款

Full bill text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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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发展循环经济工作 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
国函〔2006〕5号
发展改革委: 你委《关于报送发展循环经济部门协调工作机制方案的请示》(发改环资〔2005〕2644号)收悉。现批复如下: 同意建立由发展改革委牵头的发展循环经济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。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,不正式行文,请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。 附件:发展循环经济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国务院 二○○六年一月二十七日
附件 :
发展循环经济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
为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》(国发〔2005〕22号)精神,切实加强对发展循环经济工作的组织领导,增进部门间的协调配合,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各项工作,经国务院同意,建立发展循环经济工作部际联席会议(以下简称联席会议)制度。 一 、主要职能 在国务院领导下,研究拟订发展循环经济的重大政策措施,向国务院提出建议;协调解决推进循环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;讨论确定年度工作重点并协调落实;指导、督促、检查发展循环经济的各项工作。 二、会议成员 召集人:姜伟新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成 员:吴晓青 环保总局副局长 刘燕华 科技部副部长 朱志刚 财政部副部长 鹿心社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 仇保兴 建设部副部长 胡四一 水利部副部长 张宝文 农业部副部长 姜增伟 商务部副部长 邵 宁 国资委副主任 王 力 税务总局副局长 张为民 统计局副局长 雷加富 林业局副局长 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,由所在单位提出,联席会议确定。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发展改革委,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。联席会议设联络员,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有关司局负责同志担任。 三、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例会。根据党中央、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或工作需要,可以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。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,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,同时抄报国务院。 四、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,主动研究发展循环经济的有关问题,积极参加联席会议,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布置的工作任务。要互通信息、相互配合、相互支持、形成合力,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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